醫療執業登記
單位或者個人設置醫療機構,必須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准,並取得設置醫療機構批准書,方可向有關部門辦理其他手續。醫療機構執業,必須進行登記,領取《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怎麼辦
辦理依據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9、15條
申請條件
(一)符合衛生區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
(二)符合醫療機構基本標准。執業登記(變更、校驗):
(1)有設置醫療機構批准書;
(2)符合醫療機構的基本標准;
(三)有適合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
(四)有與其開展的業務相適應的經費、設施、設備和專業衛生技術人員;
(五)有相應的規章制度;
(六)能夠獨立的承擔民事責任。
辦理指南
(1)申請人到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021窗口依法申領報送《設置醫療機構申請書》或《醫療機構申請執業登記注冊書》和其他有關材料(電子版);
(2)天津市衛生局依法受理後進行現場勘察和審查;
(3)天津市衛生局自受理之日起18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決定並說明理由,並通知申請人;
(4)申請人到同一窗口領取《准予行政許可通知書》或者《不准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6)可行性報告。
辦理時限
法定審批時限:20個工作日。
承諾辦結時限:10個工作日。 
去哪辦
辦理單位
天津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1樓A廳市衛計委021號窗口
地址及電話
天津市河東區紅星路79號(022-24538874)
你問我答
Q:能否網上申報辦理及申報網址?
A:可以通過天津市行政審批服務網(www.tjxzxk.gov.cn)申報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