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辰區雙口鎮上河頭村原黨支部委員劉順平虛報土地面積,套取國家南水北調重點工程徵地補償款問題。劉順平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在協助鎮政 府發放國家南水北調重點工程徵地補償款過程中,將親屬土地虛增1.5畝,套取補償款6.7萬餘元,並據爲己有。北辰區紀委給予劉順平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 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2.西青區楊柳青鎮大柳灘村原村委會工作人員姚連江違反廉潔紀律,採取虛報手段,騙取鉅額佔地補償款問題。姚連江利用職權,在協助鎮政府工作期 間,採取虛報大棚面積和果樹數量方式,騙取佔地補償款28萬餘元。西青區紀委給予姚連江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3.武清區石各莊鎮石西村村委會原主任段增軍私存、挪用村集體鉅額徵地補償款問題。段增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領取鎮創業園徵用村集體土地 的部分補償款31萬元,直接存入其個人賬戶,並挪用其中10萬元用於個人投資型保險。武清區紀委給予段增軍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4.薊縣邦均鎮西沿河村黨支部原書記王永會截留、侵佔退耕還林補助款問題。王永會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在協助鎮政府發放退耕還林補助款工作 期間,截留退耕還林補助款1.14萬元,將其中1.04萬元據爲己有。薊縣紀委給予王永會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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