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捆綁消費』在我們生活中並不少見,從超市裡面包和牛奶、牙膏和牙刷的捆綁,到酒店的婚宴捆綁婚慶,再到買車捆綁保險、買房捆綁車庫等等……然而在通信行業,這種消費方式似乎更為普遍。
家住武清區的孫先生日前在安裝寬帶時就遇到了類似的情況:聯通的寬帶業務要求安裝固話,每月最低消費10元或至少綁定一個手機號。但孫先生卻表示,更希望『裸裝』寬帶。『我原先已經有一個移動手機號了,月消費在50左右,用了多年並沒有換號的打算。如果同時使用兩部手機,通訊費用支出太多;另外,現有套餐內的通話時長和流量我都用不完,如果再有個聯通的號碼,豈不是更浪費了。』在北方網開通的維權通道中,孫先生如是說。
如今,這種捆綁式的消費方式比較流行,前沿新聞記者通過走訪調查了解到目前消費市場上普遍存在的三種捆綁消費形式:一是開放式捆綁消費,即顧客在購買某種商品時,經營者附帶贈送一定數量的同種或異種商品,也就是時下最為常見的『買幾贈幾』現象。但促銷的商品有時會出現質量問題,一些商家甚至以次充好,損害消費者的利益;二是限制性捆綁消費,商家把相關聯的產品,如消費券、贈菜券等贈給顧客,但與此同時卻限制了這些關聯產品的使用范圍、期限、數額等;三是強迫性捆綁消費,商家將在消費上有關聯的產品強制性地賣給消費者。顯然,寬帶『捆綁消費』就屬於第三種,消費者在辦理某一項業務的同時,又不得不承擔一些不必要的其他業務。面對運營商如此霸道的行為,消費者又該如何呢?日前,前沿新聞記者聯系了孫先生,他表示,經過多次諮詢,目前三大運營商的寬帶業務都是采用這種『捆綁消費』的形式,而作為消費者,似乎也只能默默接受。
那麼,捆綁消費是否違法?根據我國的《反不正當競爭法》明確規定,經營者銷售商品不得違背購買者的意願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顯然,運營商在安裝寬帶時強迫用戶捆綁手機卡或者固定電話的做法屬於強制搭售和附加不合理條件的行為,涉嫌不正當競爭。此外,《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服務的權利,運營商強迫用戶捆綁手機卡或固定電話顯然侵害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
因此,作為消費者,當面對開放性捆綁消費或限制性捆綁消費時,一定要擦亮眼睛,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而當面對強迫性捆綁消費時,消費者應該勇敢地說『不』,通過向消協等主管部門投訴的方式,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作為經營者,捆綁消費不得人心,必將造成客戶流失,希望運營商不能再以犧牲消費者的利益來謀取超額利潤,能夠早日給『捆綁消費』松綁。(前沿新聞記者 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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