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天津下鄉知青子女返津審核
下鄉知青,廣義泛指下放到農村、掌握一定知識的青年,一般指受過高等教育的年輕人。
怎麼辦
申請條件
凡1964年以來,我市統一組織動員到外省、區上山下鄉的原天津知青,現仍在外地工作的(包括從事農、牧、漁業生產勞動的),以及知青本人雖已回津,但回津前已在當地結婚、其配偶和子女尚在外地的,在知青本人自願要求的前提下,允許一名未婚、未就業的子女將戶口遷入天津。
承諾時限
60個工作日
所需要件
1、由知青本人向原下鄉動員區、縣戶口遷出所在街道勞動服務公司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知青當年下鄉時的原始材料;
2、知青本人檔案;
3、知青本人當地戶口本、糧食本、獨生子女證(多子女不提供)、結婚證原件、監護人在津戶口本;
4、《仍在外省區原天津下鄉知青基本情況登記表》、《仍在外省區原天津下鄉知青身份審核表》、《仍在外省區原天津下鄉知青身份審核表(一)》、《仍在外省區原天津下鄉知青子女回津就讀落戶申報表》(一式五份)、《仍在外省區原天津下鄉知青子女回津落戶和借讀申報表》、《仍在外省區原天津下鄉知青子女回津就讀落戶監護人保證書》、《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受理時間
全年受理  
去哪辦
辦理單位
天津市及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及電話
天津市和平區建設路18號(電話:022-23030918)
你問我答
Q:原天津下鄉知青子女返津審核收費標准?
A:原天津下鄉知青子女返津審核全程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