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公證
身份公證是公證機構依法證明當事人的身份真實、合法的活動。
怎麼辦
辦理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2.《公證程序規則》(司法部令第103號)
申請條件
公證申請人必須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申辦公證,應當由其監護人代理),且與申請的公證事項具有利害關系,並以自己的名義提出申請。
辦理指南
一、當事人應提交以下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
2、戶籍注銷的,由原戶籍地派出所出具《戶籍情況證明表》。
3、已離境的,提交本人有效護照復印件。
4、身份證明。
5、需要身份公證有關單位的證明材料。
6、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公證費收取標准:
1、身份公證每件收取80元,副本每件收取20元。
2、公證書英譯文每件收取50元,其他語種譯文每件收取65元。
3、身份證明英譯文每件50元,其他語種譯文每件收取65元。
4、美國、韓國、奧地利等國使用公證書需文本內容,文本費每件收取80元。
5、外出調查、辦證每件收取100元。
去哪辦
辦理單位
天津市各區縣公證工作管理處
地址及電話
天津市河西區友誼北路廣銀大廈1層(電話:022-58825888)[查詢具體網點]
你問我答
Q:異地可否辦理身份公正?
不可以,必須在戶籍所在地的司法公證部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