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未再婚聲明書公證
未婚、未再婚聲明書公證是國家公證機構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其有法律意義的單方意思表示的書面陳述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
怎麼辦
辦理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2.《公證程序規則》(司法部令第103號)
申請條件
公證申請人必須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申辦公證,應當由其監護人代理),且與申請的公證事項具有利害關系,並以自己的名義提出申請。
辦理指南
一、當事人應提交以下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
2、戶籍注銷的,由原戶籍地派出所出具《戶籍情況證明表》。
3、已離境的,提交本人有效護照復印件。
4、未婚或未再婚聲明書若乾份。
5、婚姻狀況的相關證明材料(包括:未婚證明信、離婚證、法院調解書、判決書等)。
6、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公證費收取標准:
1、未婚或未再婚聲明書公證每件收取50元,副本每件收取20元。
2、公證書英譯文每件收取50元,其他語種譯文每件收取65元。
3、未婚或未再婚聲明書英譯文每件50元,其他語種譯文每件收取65元。
4、美國、韓國、奧地利等國使用公證書需文本內容,文本費每件收取80元。
5、代擬未婚或未再婚聲明書每件收取50元。
6、外出調查、辦證每件收取100元。
去哪辦
辦理單位
天津市各區縣公證工作管理處
地址及電話
天津市河西區友誼北路廣銀大廈1層(電話:022-58825888)[查詢具體網點]
你問我答
Q:尚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申請人可以辦理未婚、未再婚聲明書公證嗎?
A:對於尚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申請人申辦未婚公證的,公證處仍可按原來的未婚公證書格式出具公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