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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描述】 |
今年10月,在朋友的介紹下,劉先生在犬捨購買了一只阿拉斯加犬,但當時並沒有簽訂購買合同,也未出示相關檢疫證明。劉先生將寵物犬帶回家的第二天,就出現了不吃不喝,拉肚子嘔吐等癥狀,且多日未見好轉。經過寵物醫院的檢查,確認狗狗換上了細小病。據了解,細小病屬死亡率較高的病毒類型。
劉先生在傷心之餘也頗感氣憤:『狗狗怎麼可能在帶回家第二天就生病?而且,在帶回家的這段時間一直都是按照商家指導的飼養方法進行喂食的。』劉先生認為狗狗是在犬捨飼養期間患病,商家應負責治療或全額退款。對此,商家並不認同,並表示賣給劉先生的寵物犬是健康的,是劉先生飼養不當造成寵物犬患病。[查看詳細] |
【事件追蹤】 |
隨後,經過多次協商,雙方始終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劉先生通過北方網《消費維權》欄目將問題反映給了天津市市場和質量監管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和國務院《種畜禽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相關部門建議劉先生向畜牧局進行諮詢投訴。 |
【我來支招】 |
針對劉先生遇到的問題,業內人士表示,目前寵物市場並不規范,雙方交易以口頭協議居多,且未進行必要的檢疫,造成了寵物犬患病責任難以界定。而且,寵物不同於一般商品,銷售監管環節相對薄弱。業內人士建議消費者到正規、有資質、信譽好的寵物經營機構購買,並向商家索要寵物健康檢疫證明等文件。必要時,可要求與商家簽訂書面協議,約定好相關責任和處理辦法。 |
【網友熱議】 |
北方論壇網友天馬追星空:看新聞,『星期狗』都是商家給狗狗打了血清之類的,讓狗狗保持亢奮,但是藥勁一過,就立馬精神萎靡,這樣的無良商家該多曝光多譴責。 |
北方論壇網友自然卷卷:買的時候沒有檢疫證明,到底是在犬捨患病還是到買家手裡纔患病的,確實很難明確責任。希望相關的部門能聯合起來,加大監管力度。 |
北方論壇網友獨留相思:動物畢竟不是一般的商品,怎麼界定還真不好說。 |
微博網友MonicaMD:確實不能把責任完全推到商家身上,只能說買之前進行必要的檢疫很重要! |
微博網友不是李大夫:俺也經歷過這事,據養寵物的朋友說,賣狗的不良商家給狗狗打了興奮劑一樣的藥物,所以看起來很好,藥效也就一兩天,所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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