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救助
城鄉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高於城鄉低保標准且低於城鄉低保標准130%的,並符合相關條件的可享受低收入救助。
怎麼辦
辦理依據
1.關於調整城鄉特困救助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津民發﹝2010﹞97號)
2.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財政局關於調整社會救助范圍和標准的通知(津民發﹝2015﹞14號)
所需材料
1.戶口簿、身份證、收入證明、財產證明;
2.根據人員類別不同,提供在學證明、殘疾證明、喪勞證明等材料。
申請條件
城鄉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高於城鄉低保標准且低於城鄉低保標准130%的,並符合下列情況的可享受『低收入救助』:
1.家庭成員中有一級或二級殘疾人的家庭;
2.家庭成員中有患天津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規定的大病或門診特殊病的家庭大病、重病患者的家庭;
3.子女在學(從學齡前至全日制)的單親家庭;
4.其他由區(縣)民政、財政部門共同認定的特殊困難家庭。
辦理流程
1、由申請人或其代理人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
2、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和實際生活等情況進行調查,符合條件的申請,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展入戶調查、評議及公示等相關程序,並將相關材料報送區縣民政部門審批。不符合條件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3、區縣民政部門提出審批意見,並進行公告。
4、發放救助證,從批准之日下月起發放救助金。
去哪辦
辦理單位
天津市民政局及各區縣民政局   [各區民政局地址]
地址
天津市南開區蒼穹道1號
電話
022-23414059
受理時間
全年
你問我答
Q:城市特困人員供養標准與農村有區別嗎?
A: 2015年4月1日起,天津市調整社會救助范圍和標准。建立特困人員供養制度,供養對象是城市『三無』人員和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城市特困人員供養標准為城市低保標准的2倍即每人每月1410元。農村特困人員供養(農村五保供養)的集中供養標准為農村低保標准的2倍即每人每月1080元,分散供養標准為農村低保標准的1.5倍即每人每月810元。
相關政策
低收入救助家庭定期報告制度:
低保和低收入救助家庭主要報告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的變化情況,並詳細登記家庭住址和聯系電話。上述情況有明顯變化的應在1個月內主動向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申報。已退休的老年人家庭或有重病、重殘人員且年度內家庭狀況無明顯變化的家庭應根據各區縣規定日期進行統一申報,每年至少申報1次。短期內家庭經濟狀況和家庭成員基本情況相對穩定的家庭,每半年向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申報1次。收入來源不固定、有勞動能力和勞動條件的家庭,每季度向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申報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