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普通護照加注
電子普通護照加注即在護照備注上加一些說明性內容。
怎麼辦
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
受理條件
申請人已持有護照,但護照資料登記頁內容發生變更,包括曾用名、繁體漢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非標准漢語發音姓名,可以申請辦理加注。加注內容以本人戶口簿或公證書為准。
收費標准
護照加注20元/證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和財政部相關文件為依據進行收費)
所需材料
申請人辦理護照加注,除須履行與首次申請相同手續外,還須提交以下材料:
1、原護照;
2、加注姓名和曾用名的,須提交戶籍地公安機關戶政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
3、加注姓名其他讀音的,須提交相應的證明;
4、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短期回國申請加注的,還需交驗在國外定居的證明原件。
辦理指南
1、照相
2、填寫表格
3、服務窗口遞交申請
4、交費
5、審批並制證
6、申請人取證
辦理時限
1、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
2、對於治病、探望危重病人、奔喪等特殊情況的申請,按照急事急辦的工作原則,在市出入境管理局辦證大廳申請辦理加急業務。 由。
去哪辦
辦理單位
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受理地點]
地址
天津市河北區壽安街19號
電話
022-24458825
受理時間
全年
你問我答
Q:護照加注都包含哪些內容?
A: 護照是主權國家發給本國公民出入國境和在國外居留、旅行等合法的身份證件,一起證明該公民的國籍、身份及出國目的。而護照加注是指在護照備注頁上加一些說明性內容,加注的內容有:換發記錄、護照延期、曾用名等。
相關政策
電子護照啟用的意義:
電子護照的啟用,對提高證件安全性能、維護國家安全、便利護照持有人出行、促進人員國際交流具有重大意義。啟用電子護照,進一步提昇護照的安全性,有效防范偽造變造護照行為的發生;進一步提昇護照的信譽度,為護照持有人獲得簽證和順利通關創造更有利的條件;進一步提昇護照的便利性,為持照人獲得自助通關等更加便利的出入境服務提供技術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