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贈與的轉移登記
房屋贈與,指一方(贈與人)自願把自己所有的房屋無償贈與他人(受贈人),他人願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為。房屋贈與的雙方當事人應訂立書面合同。
怎麼辦
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
《天津市房屋權屬登記條例》
申請條件
因房屋贈與申請轉移登記的,申請人是贈與合同中的雙方當事人
所需要件
1、天津市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申請書(原件留存);
2、申請人身份證明(查驗原件、復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權證書(原件留存);
4、經公證機構公證的贈與合同(原件留存);
5、契稅完稅憑證(查驗原件)。
有抵押登記或者抵押權預告登記記載的,轉讓房屋應當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
宅基地上農民住宅房屋轉讓的,應當經村民委員會書面同意。
辦理指南
因房屋贈與申請轉移登記的,申請人是贈與合同中的雙方當事人。
因房屋贈與申請轉移登記的,須提供以下要件:
1、天津市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申請書(原件留存);
2、申請人身份證明(查驗原件、復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權證書(原件留存);
4、經公證機構公證的贈與合同(原件留存);
5、契稅完稅憑證(查驗原件)。
有抵押登記或者抵押權預告登記記載的,轉讓房屋應當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
宅基地上農民住宅房屋轉讓的,應當經村民委員會書面同意。
收費標准
1、登記費:住房,權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納;非住房,雙方各按標准房價總值的千分之二交納。
2、契稅:因買賣、贈與、交換等原因房屋所有權轉移的,受讓人按成交價格(或市場價格)的3%繳納契稅;個人購買符合津地稅發[2006]3號文件規定的普通住房標准的住房,按照成交價格的百分之一點五繳納契稅。
3、印花稅:按房屋市場價格的千分之零點五的稅率計稅,各自全額貼花。房屋權屬證書每本5元。
4、工本費:核發一本房屋權屬證書的,免收證書工本費;向一個以上房屋所有權人核發房屋所(共)有權證書時,每增加一本證書,按每本10元交納證書工本費。
承諾時限
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房屋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完成審核
去哪辦
辦理單位
天津市各區房管局(不動產登記事務中心)
受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除國家法定節假日外)
天津市各區不動產登記事務中心地址及聯系方式
和平區 和平區長沙路95號 23117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