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一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通知津政發[2007]38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屬單位:
市人民政府批准市文化局確定的第一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共計30項),現予公布。
天津是一座有著600多年歷史的文化名城,擁有豐富多彩的文化遺產。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保護和利用好這些非物質文化遺產,對於繼承和發展天津優秀特色文化,促進文化傳承,弘揚民族精神,建設和諧天津,具有重要作用。
各區縣人民政府、各部門要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國發『2005』42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05』18號)精神和有關要求,認真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工作方針,切實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六月八日
第一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共計30項)
一、 | 民間美術(共計2項) | 二、 | 民間舞蹈(共計8項) |
三、 | 傳統戲劇(共計3項) | 四、 | 傳統手工技藝(共計2項) |
五、 | 民俗(共計3項) | 六、 | 曲藝(共計6項) |
七、 | 雜技與競技(共計5項) | 八、 | 傳統醫藥(共計1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