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船舶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法人所有的漁業船舶,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法人以光船條件從境外租進的漁業船舶,應當依照本辦法進行登記。
怎麼辦
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8號,2011年修正)第12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2016年修正)第5條
申請條件
a)漁業船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漁業船舶所有人應當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漁業船舶所有權注銷登記:
——所有權轉移的;
——滅失或失蹤滿六個月的;
——拆解或銷毀的;
——自行終止漁業生產活動的;
b)船舶抵押合同解除,抵押權人和抵押人應當填寫漁業船舶抵押權注銷登記申請表,持漁業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書、漁業船舶抵押權登記證書、經抵押權人簽字的解除抵押合同的文件和雙方身份證明文件,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船舶抵押權注銷登記;
c)中國籍漁業船舶以光船條件出租給中國籍公民或法人的光船租賃合同期滿或光船租賃關系終止,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自光船租賃合同期滿或光船租賃關系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填寫漁業船舶租賃登記注銷申請表,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光船租賃注銷登記;
中國籍漁業船舶以光船條件出租到境外的光船租賃合同期滿或光船租賃關系終止,出租人應當自光船租賃合同期滿或光船租賃關系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填寫漁業船舶租賃登記注銷申請表,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光船租賃注銷登記。
所需要件
1.漁業船舶注銷登記申請表
2.漁業船舶所有人戶口簿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3.漁業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書、國籍證書和航行簽證簿;因證書滅失無法交回的,應當提交書面說明和在當地報紙上公告聲明的證明材料
4.光船租賃合同或者終止光船租賃關系的證明文件
5.注銷登記證明材料
6.漁業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書、國籍證書
7.漁業船舶租賃登記證書
8.捕撈漁船和捕撈輔助船的捕撈許可證注銷證明
辦理程序
第一步:受理。接件人員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
a)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行政審批部門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在『天津市行政許可服務與效能管理系統』上,受理行政許可申請,並出具加蓋行政審批專用章的《行政許可受理告知書》;
b)申請事項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即時告知申請人不受理,並出具加蓋行政審批專用章的《行政許可不予受理告知書》。
第二步:審查。
第三步:決定。審批工作人員應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審查意見,並按照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
a)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應在承諾時限內作出決定的,並簽發《准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b)網上審批事項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在網上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申請人持紙質申請材料到市或區行政許可服務中心辦理窗口取件,審批工作人員現場核驗紙質材料與電子材料,核驗無誤後,立即簽發《准予行政許可決定書》;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許可的書面決定的,應當說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承諾辦結時限
2個工作日
收費標准
不收費
去哪辦
辦理地點
天津市河東區紅星路79號 天津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
電話
24538762
受理時限
全年
你問我答
Q:漁業船舶所有權轉移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A:1、提交漁業船舶買賣協議或所有權轉移的其他法律文件;
2、漁業船舶滅失或失蹤六個月以上的,提交有關漁港監督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
3、漁業船舶拆解或銷毀的,提交有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漁業船舶拆解、銷毀或處理證明;
4、漁業船舶已辦理抵押權登記或租賃登記的,提交相應登記注銷證明書;
5、自行終止漁業生產活動的,提交不再從事漁業生產活動的書面聲明。
相關政策
關於從事遠洋漁業船舶的相關規定:
從事國內作業的漁業船舶經批准從事遠洋漁業的,漁業船舶所有人應當持有關批准文件和國際漁船安全證書向省級登記機關申請換發漁業船舶國籍證書,並將原漁業船舶國籍證書交由省級登記機關暫存。經農業部批准從事遠洋漁業的漁業船舶,需要加入他國國籍方可在他國管轄海域作業的,漁業船舶所有人應當持有關批准文件和國際漁船安全證書向省級登記機關申請中止漁業船舶國籍。登記機關准予中止國籍的,應當封存該漁業船舶國籍證書和航行簽證簿,並核發漁業船舶國籍中止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