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子女落戶
天津市常住戶口居民,依照《收養法》規定收養的子女,未申報過戶口登記或戶口在市外要求遷入本市落戶。
怎麼辦
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受理條件
申請人申報收養子女戶口應符合以下法律規定:
1、收養人具有天津市常住戶口,年滿30周歲,無子女,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宜收養子女的疾病,收養一名14周歲以下子女的;
2、無配偶單身男性收養人收養女性被收養人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年齡須相差40周歲以上;
3、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被收養人的,不受單身男性收養人和女性被收養人年齡間隔40周歲以上及被收養人不滿14周歲的限制(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被收養人年齡超過18周歲的不予落戶);
4、華僑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的限制;
5、收養孤兒(應有送養人即監護人)、殘疾兒童或者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的,不受無子女和收養一名養子女的限制;
6、收養人須滿足以上法律要求的條件,並持有民政部門頒發的收養登記證明;
7、被收養人應具有戶籍。
所需材料
依法收養子女登記戶口,被收養人為外省市戶籍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依法收養子女登記戶口,被收養人為我市戶籍且在我市民政部門辦理收養登記證明的,不提供下述第5、6、7、8、9條所需材料)
1、書面申請(收養人雙方簽字);
2、《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婚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收養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5、收養人撫養能力證明;
6、收養人醫院體檢證明;
7、《撿拾棄嬰兒童報案證明》;
8、民政部門公告;
9、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被收養人的,提交被收養人生父母與收養人血親關系的證明材料;
10、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固定住所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11、合法固定住所權利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與申請人關系證明材料、同意落戶證明;
12、我市公安刑偵部門做DNA打拐比對。
辦理程序
(一)受理:申請人攜帶應提交材料到所屬分局辦理;市內六區到各分局人口服務大廳辦理,環城四區及其它區分局設立人口服務大廳的到大廳辦理,未設立人口服務大廳的分局,到所轄派出所辦理。
(二)審核:對於申請人提交所提供的證件、證明材料齊全、真實、有效,立即受理,派出所審批後,分局審批。
(三)審定:同審核。
(四)告知
去哪辦
辦理單位
落戶所在地人口管理服務部門(分局人口管理服務大廳、派出所)
地址
天津市和平區唐山道26號 (電話:022-23394772 )
你問我答
Q:我們夫妻條件不錯,但一直沒有子女,所以非常想收養一名孩子,如果去福利機構收養,孩子的戶口是什麼性質的?
A:一般情況下,已辦理社會福利機構入院登記手續的棄嬰(兒童),將落戶到社會福利機構集體戶口,戶口性質為非農業戶口性質。農業戶口人員收養子女,可以隨收養人戶口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