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證明
經濟適用住房是指已經列入國家計劃,由城市政府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集資建房單位建造,以微利價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申請購買人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可到相關部門辦理《定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證明》。
怎麼辦
政策依據
《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人民銀行關於印發<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 的通知》(建住房[2004]77號);
《批轉市房管局市建委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市物價局擬定的天津市定向銷售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的通知》(津政發[2005]13號)。
申請條件
經濟適用住房申請購買人自簽訂《天津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之日起半年內
所需要件
1、本人身份證;
2、家庭戶口簿;
3、家庭上年收入證明;
4、《天津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或《天津市遠年立戶住人違章拆遷安置補助協議》。
辦理程序
經濟適用住房申請購買人自簽訂《天津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之日起半年內,由戶主或戶主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向拆遷房屋坐落區房管局提出申請。
區房管局公示,公示期10日。
審核並開具《天津市定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證明》,工作時限5日。
去哪辦
辦理單位
天津市各區房管局    [更多]
地址
天津市和平區曲阜道84號(022-23191884)
受理時間
全年
你問我答
Q:經濟適用住房能否上市交易?
A: 按照《天津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和天津市相關規定,用於拆遷家庭定向安置或定向銷售的經濟適用住房在取得《房地產權證》後即可上市交易,其它面向非拆遷家庭的經濟適用住房須在購買滿5年後方可上市交易。
相關政策
經濟適用房價格的相關規定:
經濟適用住房開發單位根據經濟適用住房項目招投標時確定的平均銷售價格和最高銷售價格,安排樓層、朝向差價,按門棟制定平均銷售價格,並報市物價局審核。經審核符合規定的,由市物價局制發核准通知。市房管局為其核發經濟適用住房銷售許可證後,將房源情況及銷售價格在市房地產綜合信息網上發布。銷售價格一經公布,銷售單位不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