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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張鮑蘭 提問時間: 2015-03-18 0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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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變更子女撫養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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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尊敬的張律師:
您好!我要諮詢您的問題是關於子女撫養權變更的。
協議離婚後,子女隨着長大了,想跟另一方生活,經父母雙方協議同意變更子女撫養權關係的,雙方簽訂的撫養權變更協議有法律效力嗎?還需要到民政局嗎?因爲涉及孩子遷移戶口,戶籍的辦事人員說要民政的手續,是要備案嗎?那備案的事宜怎麼辦呢?
殷切期盼您的建議,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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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部門:程新霞 回覆時間:2015-03-30 10:52 是否超時: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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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雙方簽訂的撫養權變更協議是有法律效力的。可以持撫養權變更協議到民政局辦理具體手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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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本諮詢意見乃基於諮詢人陳述具有表面真實性之假設,僅供諮詢人蔘考,不得用於其他用途。律師不承擔諮詢人及其相關人據此採取法律行動或其他行爲之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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