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遷往外省市
居民因學校錄取、工作調動、投靠親屬、退學休學等原因,需將戶口遷往外省市,可持相關證件到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怎麼辦
受理條件
居民因學校錄取、畢業分配、工作調動、投靠親屬、退學休學等原因,需將戶口遷往外省市。
所需材料
(一)錄取學生
1.本人《居民戶口簿》或《集體戶口頁》、身份證原件;
2.《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
(二)畢業分配
1.本人《居民戶口簿》或《集體戶口頁》、身份證原件;
2.《畢業證》、《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工作調動或投靠親屬(含博士後錄取)
1.本人《居民戶口簿》或《集體戶口頁》、身份證原件;
2.遷入地公安機關開具的《准遷證》。
(四)本市大中專院校學生退學、休學、開除
1.本人《居民戶口簿》或《集體戶口頁》、身份證原件;
2.就讀學校相關證明材料。
去哪辦
辦理單位
天津市公安局戶口辦公室及屬地分局、派出所   [查詢具體網點]
辦理時限
當場辦結
你問我答
Q:戶口遷到外地身份證號碼會不會變呢?
A:公民身份號碼是每個公民唯一的、終身不變的身份代碼,由公安機關按照公民身份號碼國家標准編制,不會因為你戶籍地發生變化而變化。
相關政策
如何委托他人辦理:
遷移人無法到場委托他人辦理的,提交本人簽名的委托書,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其他視情需提交的相關材料。
注意:戶口遷移,應遵循人戶一致和居住地登記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