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省人員,走夫妻投靠,是11月3號遞交的戶口遷入申請,去派出所問她們只是讓我回去等電話。別人不到一個月就辦下來了,請問我的需要多長時間?
尊敬的黃慧敏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有關部門調查處理。現將有關情況回復給您:
我區公安部門已將您申報來津落戶的有關材料審批後報市公安局待批。工作人員已與您聯系解釋了相關情況,取得了您的認可。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