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換發
護照持有人申請換發或者補發普通護照,在國內,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在國外,由本人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駐外機構提出。
怎麼辦
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
申請條件
一、護照有效期不足6個月的,或者有效期在6個月以上但有材料證明該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國要求的;
二、護照簽證頁即將使用完畢的;
三、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出生地、出生日期發生變化或者申請人面相發生較大變化的;
四、申請人手指傷病痊愈後可以采集指紋的;
五、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認可的其他情形。
護照損毀、遺失、被盜的,可以申請辦理補發護照的。
所需要件
申請人辦理護照換發,除須履行與首次申請相同手續外,還須提交以下材料:
一、原護照(換發申請);
二、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短期回國申請換發補發護照的,還需交驗在國外定居的證明原件,以及暫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暫住證明;
三、本市居民在境外遺失護照申請補發的,須提交我駐外使領館簽發的《旅行證》原件。
辦理程序
1、照相
2、填寫表格
3、服務窗口遞交申請
4、交費
5、審批並制證
6、申請人取證
許可時限
1、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
2、對於治病、探望危重病人、奔喪等特殊情況的申請,按照急事急辦的工作原則,在市出入境管理局辦證大廳申請辦理加急業務。
收費標准
護照換補發180元/證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和財政部相關文件為依據進行收費)
去哪辦
辦理單位
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地址
天津市河北區壽安街19號(022-24458825)    [查詢具體網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