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記您好:
我於2009年與我丈夫結婚,我戶籍在靜海縣,一直想遷移到現在居住地津南區(丈夫和孩子的戶籍也在津南區),但是說要結婚滿十年,可是現在外地戶口入天津戶籍都有積分政策了,可是本市戶口遷移還這麼繁瑣。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丈夫所在戶籍天津市津南區咸水沽鎮韓城橋村在我們婚後進行拆遷,因我戶籍未能遷移額沒有享有相應的待遇,我的孩子於2010年出生,因父母都是城鎮戶口,孩子也是城鎮戶口,孩子出生後不能享有韓城橋村村民的待遇,比如說:韓城橋村村民每年按人口煩的市集租賃費和怡靜園盈利等。我們去村委會反應他們也表示無奈。
尊敬的夏增珠網友:
收到您的來信後,我辦立即責成公安分局、咸水沽鎮調查處理。據公安分局反饋,您符合戶口遷入我區條件。公安分局工作人員已與您取得了聯系,將辦理程序及所需材料告知,並對您提出的問題進行了詳細解答。據咸水沽鎮反饋,針對您提出的您與孩子是否享受村民待遇問題,鎮工作人員已與您取得了聯系,就相關問題進行了解釋溝通。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中共天津市津南區委調研督查考核辦公室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