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獵證
狩獵證是對一般狩獵活動進行管理的有效手段,目的是防止亂捕濫獵,保護和合理利用野生動物資源。由於生產和生活需要獵取非國家或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應當受到當地的野生動物主管部門提出申請,辦理狩獵證,按照狩獵證規定的種類、數量、地點和期限進行捕獵,服從獵捕量限額的管理要求。
怎麼辦
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第十五條:『獵捕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必須持有狩獵證,並按照狩獵證規定的種類、數量、地點、期限、工具和方法進行獵捕。』
所需要件
1、區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其中對轄區內資源現狀要有真實、詳細的描述和允許狩獵地點、期限、工具和方法);申請狩獵動物種類和年度獵捕量限額清單;
2、申請狩獵動物種類和年度獵捕量限額清單。
實施權限
本區域內的申請,由區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科審批。
辦理流程
在區行政許可服務中心接件、受理、辦結,在『中心』完成現場審核,然後內部運轉,在承諾期限內辦結。
第一步:申請人備齊申請材料後,直接到行政許可服務中心農經委窗口報送申請材料,窗口工作人員接收並核對申請材料,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書》,按照法律法規規定需要進行聽證、招標、拍賣、檢驗、檢測、檢疫、鑒定和專家評審的,告知申請人辦理該程序的要求和承諾辦結時間;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當場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及標准,並指導申請人完成補正。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員接收申請材料並完成審核後,進入部門內部審批運轉程序,在承諾期限內作出准予或不予許可的決定,在『中心』部門窗口發放有關批文或證書。
去哪辦
辦理單位
天津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
地點
天津市河東區紅星路79號
電話
022-24538709
受理時間
全年
相關政策
取得《狩獵證》後應注意的問題:
獵捕者須按規定種類、數量、地點、期限、工具和方法獵捕。禁止轉讓、變更、偽造。獵捕者不能在自然保護區、禁獵區和禁獵期獵捕和其他妨礙野生動物生息繁衍活動。《狩獵證》需要每年驗證一次。注明申請人姓名、性別、年齡、所具備狩獵知識、使用的獵捕工具和方法,申請獵捕野生動物種類、數量、期限、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