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書記:
我在東麗區東麗湖通過中介購置一套二手房,中介掛牌總價76萬,通過與房主協商,最後成交價75.2萬元。但契稅卻要以85.4萬元作為基數征收,說是東麗區政府的指導價7000元/㎡。我不明白,我們國家實行的是市場經濟,既然有市場價格,為什麼還要設指導價?請問政府的指導價是為了向老百姓多收稅,還是強行哄抬二手房價?我消費我納稅理所應當,也是公民的義務,東麗區強征成交價與指導價差額部分的稅額,我認為是以強欺弱,希望納稅按實際成交價計算。請市委領導予以解決。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有關部門調查處理。現將有關情況回復給您:
按照市房管局文件規定,每個區都有二手房交易的指導價格,東麗湖區域的指導價格為7000元/㎡,我區有關部門已與您進行了電話溝通並取得了您的理解。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