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關於您反映的問題,已責成區教育局進行調查處理,現將有關情況回復給您:
2013年12月25日天津市教委印發了《天津市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實施細則(試行)》。《細則》中第四條規定“居住證持有人可以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隨遷子女申請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應在入學前一年到居住證載明的居住地所屬區縣教育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申請登記時間為9月1日至10月31日。”2013年底,市教委就已經通過各大媒體將《細則》向社會公布。依據此規定,南開區2015年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申請入學登記時間確定為2014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同時在南開區各小學門口及所屬街區都張貼通知向社會進行宣傳。在規定時間內南開區有1200餘名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成功登記。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南開區委辦公室
2014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