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您好:
我是東麗區華明新家園華富家園49號樓1804的居民,我是2013年10月入住的屋內的供暖設施未任何改動,提前全額繳納暖氣費,可是自供暖開始屋裡的暖氣沒有一點溫度,每次打電話報修維修人員就是放水放氣,沒有任何改進效果一直拖到2014年1月份。後來打供熱站電話測溫每次均低於16度(詳見附件)合同約定的供暖溫度。現在又開始供暖半個月了,我家的暖氣片進出水管道溫度和去年一樣。
針對上述情形:
1、請問又到暖氣繳費期我們今年該如何繳費?
2、供熱站供暖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溫度具體金額怎麼減免?
3、今年繳費後怎麼辦?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尊敬的馬小樂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有關部門調查處理。現將有關情況回復給您:
經核查您所在的49號樓17層住戶均為報停狀態,18層(頂層)也只有您一戶用熱,保溫效果不好,導致供熱溫度不能達標,今年供熱費的收取按照去年的測溫記錄減免339元。區供熱站已安排檢修人員為您家進行入戶檢修,目前檢修人員已與您取得聯系,待您家中有人時入戶檢查供熱設施。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201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