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天津 | 民生 | 廣電 | 津抖雲 | 微視 | 讀圖 | 文娛 | 體育 | 圖事 | 理論 | 志願 | 專題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舉報
教育 | 健康 | 財經 | 地產 | 天津通 | 旅游 | 時尚 | 購物 | 汽車 | IT | 親子 | 會計 | 訪談 | 場景秀 | 發布系統

"津雲"客戶端
   發表人:劉**       提問時間:2014-11-22 22:37
標題:強烈要求重新修訂天津市環境噪音污染防治管理辦法有關條款的建議
內容:

    尊敬的書記: 天津市2003年制定的該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禁止居民家庭在午間和和夜間使用音響設施、各類樂器等進行噪聲擾民的家庭娛樂活動。同時第四十七條規定:午間是指當日十二時至十四時,夜間是指當日二十二時至凌晨六時.該項規定是有關部門推卸責任,不作為。不合理,違背了國家大法.縱容了侵權主體利用如此大的時間段制造噪音,侵犯公民合法權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生活噪聲、第三十五條規定:使用家用電器樂器和在室內開展娛樂活動時,應當控制音量,不得乾擾他人。法律責任:從室內或公共區域發出嚴重乾擾他人噪音的。 國家治安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違反關於社會生活噪音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制造噪音乾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不改正的處以罰款.國家民法通則中第七條規定:民事活動應當遵守社會公德,不得破壞公眾利益.我們樓棟內一戶居民每日聚眾練歌嚴重影響了樓棟內居民的正常生活。我們多次找其當事人及居委會,片警尋求解決,均被以在天津市政府充許合法時間內活動為借口回絕.綜上所述,有關部門的上述規定嚴重違背了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極為不妥,必須予以糾正.懇請書記過問此事.盡快整改,還社會公道. 致崇高敬意

督辦單位:市委督查室   回復時間:2014-12-24 11:39   是否超時:

  尊敬的網友:

  感謝您留言。現對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條 使用家用電器、樂器或者進行其他家庭室內娛樂活動時,應當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第五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可以並處罰款:(一)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使用高音廣播喇叭;(二)違反當地公安機關的規定,在城市市區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使用音響器材,產生乾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過大音量的;(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規定采取措施,從家庭室內發出嚴重乾擾周圍居民生活的環境噪聲的。

  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標准;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中已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於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標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標准須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標准的區域排放污染物的,應當執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標准。

  《天津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 禁止居民家庭在午間和夜間使用音響設施、 各類樂器等進行噪聲擾民的家庭室內娛樂活動。第四十一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 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規定,造成社會生活噪聲污染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拒不改正的,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要求家庭娛樂時,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噪聲污染;而《天津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禁止在午間和夜間進行噪聲擾民的家庭娛樂活動,比國家要求更加嚴格。

  因此,《天津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沒有與上述法律相衝突情況,不存在違法問題。

市環保局

2014年12月24日

 

 


請輸入查詢碼:
       忘記查詢碼?
請輸入驗證碼:
  看不清?
查詢結果後請及時進行滿意度評價
各區委網民留言辦理情況
 回復率  滿意度
關於北方網|廣告服務|誠聘英纔|聯系我們|網站律師|設為首頁|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網站由天津北方網版權所有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津B2-20000001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號:0205099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編號:12120170001津公網安備 1201000200000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