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勵志獎學金
國家勵志獎學金是為了激勵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的,獎勵資助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獎學金。
怎麼辦
申請條件
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中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在校生,符合以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秀;
5.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朴。
獎勵標准及名額分配
國家勵志獎學金的獎勵標准為每人每年5000元,一次性發放。
國家勵志獎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實行等額評審。
每年9月1日前,中央主管部門和省以下財政、教育部門負責將國家勵志獎學金名額和預算下達所屬各高校。
評審流程
1、每年9月30日前,學生根據本辦法規定的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及其他有關規定,向學校提出申請,並遞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
2、高校學生資助管理機構負責組織評審,提出本校當年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建議名單,報學校領導集體研究通過後,在校內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
3、公示無異議後,每年10月31日前,中央高校評審結果報中央主管部門,地方高校評審結果逐級報至省級教育部門。中央主管部門和省級教育部門於11月15日前批復。
4、高校於每年11月30日前將國家勵志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並記入學生的學籍檔案。
去哪辦
辦理單位
天津市教育委員會高等教育處  
諮詢電話
南開區水上公園北道50號(電話:022-83215061)
你問我答
Q: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其他獎學金有衝突嗎?可以同時獲得嗎?
A:同一學年內,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可以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獎學金。試行免費教育的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學生不再同時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
相關政策
國家勵志獎學金不發證書 保護受助學生隱私:
國家勵志獎學金用於獎勵高校全日制本辦專科學生中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主要體現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為保護此類學生的隱私,國家不會統一頒發國家勵志獎學金榮譽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