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人:印** 提問時間:2014-11-17 1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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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大病救助和低保照顧,我都符合條件,但村子裡都執行不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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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家裡目前只有2個老人,都是60歲以上,有2個女兒均已經出嫁,去年老伴 由乳腺癌,轉移成了卵巢癌,前前後後在醫院將近治療了一年,花了30多萬,都是女兒和親戚給湊的,我們都在農村,這30多萬,對於農村來說 就是天文數字,現在已經欠了很多錢,癌癥這個病,每年都需要化療和吃藥,每年的醫藥費,還是很多,第一年住院我們花了30多萬,只報銷了3萬,我們是農民,就報銷的這麼小,村子裡也沒有其他的照顧,說是13年大病救助半年一次,可是根本看不到,到鎮裡跑了很多次了。現在寄希望在大病救助和低保戶的照顧上了,希望領導能看到我這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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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辦單位:市委督查室 回復時間:2014-12-24 11:36 是否超時: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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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網友:
感謝您留言。現對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經武清區河西務鎮人民政府核定您的家庭收入及子女贍養能力,農業年收入1600元;子女每月贍養費合計1040元;您每月領取養老金289.45元,配偶每月領取養老金290.01元,該戶家庭收入超過低保標准。鎮民政辦已向您詳細解釋了相關政策。在已給予您1500元臨時救助的基礎上再給予3000元的救助,目前正在落實中。年底前武清區將集中開展大病救助工作,根據武清區大病救助標准核定後符合救助條件的,將給予大病救助。
市民政局
201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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