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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交管部門領導:
您好!我之前留言反映過友誼南路交通指示標志問題,雖然還沒有得到正式回復,但是前兩天我再次從該路段經過,特意減速通過,看看是否有改變時,突然發現從友誼南路由南往北快上友誼橋處,路中央確實有一個指示標志(見附件1),上面提示前方有攝像頭,下面提示四條車道分別通往哪裡,而且回家上網一查,發現從去年就有這個標志,於是覺得之前留言反映的沒有道路指示標志問題是錯怪我們交管部門了,我們交管部門在安裝交通設施時確實可慮過相關問題,並采取了措施,在此我表示深深的敬意和歉意。
但是呢,還有一個問題,就是這次我在此路段行駛時是特意減速,也就以40邁的速度前進,而且還特別留意著指示標志,但是因為中間這個交通標志太小,上面的的字也太小,而且一個標志上既有提示前方有攝像頭的標志,又有提示道路指示的標志,導致雖然發現了標志,但是在當時情況下沒有看清道路指示標志的內容,也就是沒有看清這四條車道通往哪裡。我覺得在我既減速,又特意留意的情況下都沒有看清內容,以該路段良好的路況(此路段前方沒有紅綠燈,四條車道寬敞清晰,沒有外車匯入),如果不堵車的話一般都得開到60邁以上,肯定更看不清楚上面的內容。這就是為什麼天津日報曾報道過記者在此處調查10分鍾有32輛車實線並道了(見附件2,天津日報11月1日第6版),我想這個數據起碼說明了有相當一部分人是看不到這個指示標志的,這個指示標示的設置確實不明顯,而且信息過載,字體小,不符合交通標志設置的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道路交通標志、標線不規范,機動車駕駛人容易發生辨認錯誤的,交通標志、標線的主管部門應當及時予以改善。對此,我希望交管部門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對此交通標志予以完善,做成道路上方明顯的大牌子(與常見的道路指示標志相同即可),或者提前在行車道上標明道路走向,讓人做出預判,提前並道。
機關服務一小步,民心拉近一大步,希望交管部門能從這些點滴小事做起,從采納群眾的合理化建議做起,在新的時期,實現新的轉變。我相信政府的每一善舉,群眾都看得見。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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