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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住在天津東麗區萬科東麗湖憑瀾苑,2014年10月,供暖公司加壓試水,無漏水現象。11月9日,接到物業電話,家中漏水,暖水外溢。外溢暖水流至樓下鄰居處,鄰居報物業公司後關閉閥門漏水纔停止,我家所有人連夜舀水排水。後經查看,漏水系供暖水管一端堵頭斷裂崩開所致。由於外溢暖水的浸泡,屋內地板全部被泡損壞,電冰箱,櫥櫃,牆底及樓下三層幾家鄰居的房頂也都被泡,房屋停電,樓道電梯也因此停運維護。
事發後相關方的回應
事發後,我們分別找到萬科開發商、物業公司和供暖公司,但三方相互推諉。開放商以供暖設備超過保修期為由,物業公司以屋內供暖管道不歸其管理為由,供暖公司以供暖設備不歸其所有為由,均拒絕承擔漏水所致的損害賠償責任。
漏水原因為供暖水管堵頭斷裂。堵頭是開發商所安裝,屬於房屋附屬設施,家裡裝修並未對其進行改裝,為開發商原裝。這種情況我們該怎麼辦?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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