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感謝您留言。現對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天津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試行)》,增量指標以12個月為一個配置周期,每個周期配置額度為10萬個,按照“節能車搖號、普通車搖號、普通車競價”1:5:4的比例配置。今年10萬個增量指標按月度平均配置,當月未能成功配置的增量指標,按照原配置方式納入次月配置。
以今年2月、3月個人普通車競價為例:2月計劃配置的9100個小客車增量指標中,以競價方式配置的個人普通車增量指標3203個,但2月的這些指標沒有全部配置成功,未配置成功的指標納入了3月的個人普通車競價配置,因此3月以競價方式配置的個人普通車增量指標就達到了5816個。3月未成功配置指標納入4月配置,以此類推。隨著參與競價的人數逐月增多,未配置的指標數量逐月減少,到8月時個人普通車競價配置數又回歸到了3721個,隨後9月3281個、10月3230個、11月3228個。
每期競價結束後,市調控辦在天津市小客車調控管理信息系統網站公布競價成交情況,包括最低成交價、平均成交價、實際付款人數、競價收入等數據,方便競買人能夠了解每期競價情況,理性報價。競價所得收入全額繳入市本級財政,所有競價收入將專項用於城市公共交通事業支出,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接受審計和社會監督。
市交通運輸委
201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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