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記您好!
在您百忙中打擾您了!家住崔黃口鎮武安營村,我母親今年58歲,身體不好經常吃藥,每天還在堅持工作,每月也沒有多少錢。還要供應上學的弟弟,還要贍養我的爺爺奶奶。家裡的房屋是30多年前的危房,向我們這種情況是能給我母親個人辦理低保?
網友,您好!
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與相關部門了解情況。具體情況如下:
經調查,2014年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申請標准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足440元,包括農、林、牧、副、漁等所有收入。
“網友”全家共有1.5畝地,村集體每年給予村民每畝地900元的農業補貼,合每月112元;種地扣除成本可收入225元/月。父親在天津火車站搬運,月收入2000元/月;母親在村內花廠上班,1500元/月;弟弟中專在讀。全家收入3837元每月,人均月收入1200多元,因此不符合低保申請條件。
希望您繼續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區委辦公室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