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爺爺六十多歲了,是名退伍軍人,在部隊多次住院,退伍時也並沒有痊愈,但是當時怕影響找工作,並沒有在檔案上說明,只是在檔案顯示退伍發放醫療補助五十多元。現在孩子爺爺身體因為這個病的後遺癥還經常去醫院,看病吃藥,負擔很大,請求國家給予補助。在民政局提出申請後,工作人員表示根據政策,檔案沒有說明住院生病信息,就拒絕發放補助。難道這個補助政策不是為了解決帶病退伍軍人的實際問題嗎?就因為檔案少寫了幾個字就被拒絕讓人覺得十分不平。孩子爺爺生病住院是事實,在部隊服役期間前前後後住了將近一年的醫院,住院事實抹殺不了,有眾多戰友可以證明。 在這裡我把孩子爺爺當時的情況說明一下,以證明我所言非虛。 孩子爺爺1970年12月入伍,1975年3月退伍。在1972年春,連隊伙房食物中毒,有40多人住院,但是大部分人都一兩個星期就痊愈出院了。孩子爺爺卻總不見好,於是轉入師醫院,住了半個月後又轉入254醫院,在254醫院又住了三四個月的院。因為中毒原因,腸胃出現很大問題,慢性胃炎,營養不良,巨幼細胞性貧血等等。此後在部隊期間又因為後遺癥問題入院。在66軍106醫院住了20多天,在山西後勤322醫院住了20多天。如果不是身體狀況十分不好,又怎麼能住這麼長時間的醫院呢? 在這裡我感謝政府給我們老百姓這個平臺來申訴, 並請求政府以事實為依據,能把問題給我們解決,不要讓退伍的老軍人心寒,不要讓我們老百姓對政府失望!再次感謝!!!
尊敬的網友:
感謝您留言。現對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經查閱該退伍軍人檔案,其檔案中《退伍軍人登記表》上沒有患病記錄,因此不能認定享受優撫待遇。
鑒於以上情況,我局優撫安置處責成寶坻區民政局就您的信訪訴求,及時按照要求給予您政策解釋和信訪答復。並認真對待其患病一事,如果您在生活和醫療上出現困難,寶坻區民政局將積極工作,按現有政策給予幫扶。
市民政局
201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