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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領導,這次主要是向您反映南營門街天興裡社區部分問題,望您在百忙之中關注:
1、居委會向每戶有車居民收取了50元,在社區昆明路和拉薩道出口安裝了抬杆器,其它出口封閉,只供行人通行。錢怎麼花的沒公示,現在居委會不管,抬杆器已成擺設。
2、鎖上的出口,居民不能開車通行,小販們卻有鑰匙。分別是拉薩道出口白色依維柯賣水產,營口道出口手推車賣早點和面包車賣雜貨,昆明路出口賣菜、賣水果。
3、居委會清理樓道和社區內的雜物只針對老實本分的居民,根本不管長期佔壓公共空間的破三輪、雜物、板凳等。社區內小販白天擺攤,晚上那些破家具和繩子就在那擺著,從來沒見居委會清理。原來宣傳的禁止用自行車、破家具佔車位等管理措施,形同虛設。
4、在距居委會十幾米范圍內的佔路擺賣,影響車輛通行。天興裡居民在社區內擺賣,卻沒有進入營口道新建的二層小市場。政府投資建市場是該優先解決對佔路擺賣,還是為了出租賺錢?
5、14號樓4門一樓無證無照在公產住宅內違規經營餐飲數年,桌子擺到公共空間,早上4點開始弄早點,拉面能持續到晚上10點,社區外的人隨意進出,晚上常有食客大聲喧嘩,影響居民的休息和安全。他家霸佔周圍的空地,出租給賣水果、炸果子的外地小販,霸佔空間面積超過他家住房面積。有人在這個范圍停車,一家人就會在樓群裡罵街。炸果子攤緊挨敬老院,老人們夏天早起都不願開窗。在社區通道搭小棚子,擺長條桌,影響居民通行。水果攤每天在昆明路出口放兩輛面包車,一輛僵屍車用來當倉庫,一輛用來遮擋經營,每天晚上滿地垃圾。他們已經和執法人員達成默契,昆明路看不到亂擺亂買,執法人員就不管。
街道、居委會都清楚上述問題,本來是分內的管理工作,卻長期置之不理。我們向居委會反映,說到他們職責外的問題,他們講管理執法權限;說到他們職責內的問題,他們講困難,說個別居民素質低。反正結果都是一個不管。這簡直就是春蘭書記在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部署會上所指問題的生動體現:重表面文章,不思進取,宗旨意識淡薄,脫離群眾。如此作風,看來只能靠書記您“上級點”了。
建議:一是請居委會工作人員去隔壁競業裡看一看,找差距;二是街道會同綜合執法、衛生監督、食藥監督、房管、工商、消防等部門到天興裡開展聯合執法,對照法規、條例找問題,從最不好管的開始治理;三是落實市政府11號令,把南營門街和天興裡也作為我區街鎮綜合執法和社區管理的試點,主動而為,堅持長效。
期盼治理早日見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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