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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東麗區萬新街天水麗園小區2—4—601室的居民,我向您反映一下問題:前一些日子,天水麗園物業給我家打電話說該小區舊樓改造,更換上下水管道,一樓換上下水管道,二樓以上的換上水管道並給修復,但是每家給一樓住戶補償費3000元(說自願的),每家交600元,並多次打電話催促我家進行更換,還說我家是最後一家,整個樓居民都同意,並協商好了。鑒於種種原因,我們答應進行更換,並把600元錢交給物業工作人員李姐(後得知其中一家居民表示更換並修復完後再交錢)。但當更換一樓下水管的時候,樓內的鄰居詢問施工隊是否進行修復時,施工隊表示二樓以上的住戶只換上水管,不進行維修,致使更換水管道工作停滯。物業工作人員表示再進行協調,當我們問工作人員李姐是否協商好了,她表示已經協商好了。但從交錢到現在已經過去三個星期了,我們再次詢問物業什麼時候進行更換時,物業工作人員表示不知道。隨後我們跟物業表明態度,二種選擇:一確定時間,換上水管道並修復;二不乾退錢,並多次撥打物業李姐的電話,她要不接、關機,要不就讓我們找一樓居民要錢,還說讓我們愛上哪告哪告去,就是不退錢。我們也將此次向所在的街道居委會反映,但居委會表示只能和物業協商。
本來舊樓改造關系到居民的切身利益,是一項民心工程,就應該把好事辦好,把好事辦到實處。而天水麗園物業工作人員的這種行為,是對業主進行欺騙的一種行為,是極不負責的。現在天天喊著走群眾路線,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一些工作人員就是這樣為群眾辦事的,實在太讓群眾寒心了。
我們希望有關部門對此事進行過問,把問題盡快圓滿地解決。
201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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