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感謝您留言。現對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經查,金福南裡為天祥房地產公司建設,河西平房改造辦公室購買部分房屋用以安置還遷戶。後河西平房改造辦公室與天津市河西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合並,所以由天津市河西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該戶簽訂了《購買危改還遷安置房協議書》。售房過程中您曾向河西平房改造辦公室上交過住房維修基金。經我局住保處查詢天津市維修基金專戶,該單位未將居民上交維修基金按《天津市商品住宅維修基金管理辦法》歸集至天津市維修基金專戶,此基金現仍在該公司帳上。
根據《天津市公有住房售後維修管理暫行規定》第二條、第五條、第七條、第十條明確規定,不具備管房組織條件的,售後房屋的維修管理暫由售房單位負責。售房單位按有關政策規定從售房款中提取一定比例資金作為售後房屋物業管理基金。房屋所有人和售房單位應當定期對房屋進行安全檢查和維修養護,並接受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共用部位和公用設施設備的維修費用,由建立的共用部位和共同設施設備維修基金解決。
依據如上規定,陽臺屬共用部位,維修管理由售房單位即天津市河西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負責。南開區房管局分別於2014年9月23日、2014年9月29日向天津市河西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發《關於繳存金福南裡5號樓公共部位維修基金的函》,履行督促維修職責。2014年11月3日,我局住保處、房管處、南開區房管局、天津市河西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就協調解決金福南裡陽臺開裂問題召開專題會議,會議就金福南裡維修資金等事宜達成共識。各參會單位將繼續依照本次會議結果,履行各自職責。
出於安全考慮,南開區房管局將此事通知了該地居委會,在該戶陽臺排險前在金福南裡張貼告示,提醒路過行人注意安全。上述情況南開區房管局已於2014年11月17日電話答復您。
市國土房管局
201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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