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市組織部發布的天津市選調生招考簡章明確說明“選調生錄用後,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按照公務員錄用規定辦理轉正任職定級手續。”其中簡章所說的公務員錄用規定即為中組發[2008]20號《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明確指出:“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副主任科員,定為二十四級”。
而連續數年,和平區各單位對和平區的研究生選調生任命為科員,直至轉正後我們纔知道。這明顯與國家政策不符。
我諮詢和平區組織部:為什麼簡章說法得不到落實?國家政策得不到落實?時隔一年,未得到任何實質性答復,只有一位女同志說:實力的大衙門你也考不上啊。
本人對此說法不滿意。特向市委組織部諮詢。本人要求給我個人答復的同時,在網上同時給予答復,以讓更多的人看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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