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感謝您留言。現對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畢業研究生培養方式主要有:非定向生、定向生和委培生等;其中委培生培養經費由委托培養單位提供,畢業後到委培單位工作。根據教育部1997年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教學〔1997〕6號)第二十八條第5點規定:定向生、委培生按合同就業。教育部學生司也多次在工作會議上強調。委培政策如不加以認真執行而流於形式,將造成政府及有關組織人纔培養投入的流失,並產生社會不公正現象。
當前國內院校普遍建立了較為完善的獎、助學金和助學貸款制度,能夠保證大學生正常的學習和生活。政府出資委托培養畢業生主要是為本地區工作環境比較艱苦的地區和行業能得到必需的人纔保證,不能片面理解為是解決學生經濟負擔,培養高校也應在引導學生選擇培養方式時全面細致地告知其委培生所需承擔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以免造成學生的誤解。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市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已將政策向您進行了耐心細致地解釋和說明。
因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專門向天津市教委出具了同意函件,並且因您家庭經濟困難免除了所需償還的培養費用,市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已於11月11日為您辦理了就業手續。
市教委
201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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