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您好:
我是天津市河北區王串場萃華裡小區的居民,2014年我們小區進駐了一家名為“萬信物業”的物業公司,小區從來也沒有成立過業主委員會,《物權法》規定室外車位的所有權歸全體業主,收費問題應當由全體業主決定,僅僅依據物業公司的一紙公告就強行收取物業費和車位費,在法律上已侵犯全體業主的權利;況且河北區萃華裡小區的物業管理水平符合收取物業費和車位費標准的小區檔次麼?物業強行收取每月100元的車位費,並且在小區進口安裝門禁,態度蠻橫,不交錢就不讓回自己家了?!本就是萃華裡小區的居民竟然有家不能回,有車不能停,請問領導萬信物業如此操作的法律依據何在?他們收取物業費和車位費的收費標准物價局通過了嗎?他們給小區提供應有的服務了麼?國家對進駐物業公司的小區有規定麼?物業公司除了收錢以外有沒有對萃華裡小區的居民提供應有的物業服務?有人問過萃華裡小區的居民願意讓物業進入了麼?這些都是強制的是嗎?就是為了收我們的錢?這種做法不僅沒有提高我們的生活質量,反而給我們普通百姓每個月的開支又增加了額外的負擔,請領導關注河北區王串場萃華裡小區。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委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進行核查。
萬信物業按津政辦發[2012]97號文件精神,對萃華裡小區進行物業管理。在入駐之初,該物業公司曾就收取車位費的問題召開居民大會,並得到了廣大居民同意。在萬信物業對小區進行管理服務期間,小區環境衛生得到了很大改善,未發生一起盜竊案件,給居民創造了和諧的居住環境。為化解矛盾,萬信物業已與您取得了聯系並做進一步溝通,得到了您的認可。今後,王串場街也將進一步監督考核轄區服務單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努力滿足居民群眾的要求。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中共天津市河北區委辦公室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