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感謝您留言。現對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經我委投訴舉報中心核實,市12315無您投訴百事可樂質量的記錄;我委投訴舉報中心的網絡直接投訴渠道為我委網站下的“12315投訴舉報”欄目及政務網電子信箱,不存在“315網站”。
據進一步了解,您曾於今年10月23日通過北方網“政民零距離”欄目反映百事可樂問題,該件被轉至濱海新區政府,新區政府在網上告知向新區12315投訴。鑒於此情況,我委及時通報濱海新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濱海新區食藥局協調天津開發區質監局調查此事。11月3日,濱海新區食藥局將調查情況反饋我委,開發區質監局執法人員對百事可樂飲料有限公司該批次易拉罐接收記錄、入廠檢驗記錄、生產過程控制記錄和出廠檢驗報告進行現場檢查,沒有發現異常情況。2014年10月31日,執法人員電話聯系您,您對於百事可樂公司以兩箱易拉罐裝百事可樂(24/箱)進行補償表示不認可,要求該公司書面承認問題,該公司不認可,調解失敗。
建議您通過司法程序解決。
市市場監管委
201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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