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來自一名東麗區歡坨村的村民。去年我們村11月份開始拆遷。能夠住樓房,是一件挺讓大伙高興的事。但是政策下來,條件太苛刻,根本沒有照顧大齡獨生子女,但是家裡有兩個孩子的政府都給了優惠條件。並且大部分村民還是花錢買平米搬走的。現在村裡面沒有多少村民了,剩下的都是家裡有大齡獨生子女的。我通過網絡向東麗區有關部門多次反映這些事,我都反映一年了,他們給我的回復還是開會研究,這讓我對區裡領導的辦事效率產生了質疑。現在村裡面太多了,前幾個月我們這幾家沒搬走的都被小偷給光顧了,我們真的不想住這個村裡了。希望有關領導關注民生問題
尊敬的吳星健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有關部門調查處理。現將有關情況回復給您:
金鍾新市鎮還遷工作,嚴格按照《金鍾新市鎮房屋還遷安置方案》執行,方案中明確規定了選房面積區間----還遷面積在110-130㎡(含110㎡)之間的,選三室一套(大齡子女家庭或老少三代共同居住的家庭可按拆遷順序優先選擇一室、二室各一套),對大齡子女與老少三代的情況予以充分考慮。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201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