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書記您好,我是和平區南京路74號住戶,該建築為上世紀90年代初期所建,房齡已20多年,一些管道設施已經嚴重老化,我家中的下水管已經漏了個大洞(後附照片)。近期,市裡啟動了舊樓區改造工程,我所在的小區屬於改造范圍,作為老住戶我們都非常支持並積極配合此項工作的開展,但在改造中卻遇到了困難。現因三樓的住戶不同意更換下水管、燃氣管,導致整個樓的改造工程無法進行,而自來水公司、燃氣公司的施工人員對此也沒有很好的解決辦法。作為支持此工作的住戶們提出將不同意改造的住戶隔過去,先給同意改造的住戶施工,可施工人員不同意,說這樣無法施工。
另外,舊樓區改造是政府為老百姓做的一件利民的好事,特別是燃氣改造,眾所周知,燃氣安全的重要性不可小覷,近期中央電視臺也頻繁報道了燃氣安全引發的慘劇,一個樓內某個住戶的問題會成為整個樓居民的不安全因素。因此,燃氣管道的改造不能因為個別人而影響到大多數人的利益。燃氣公司在貼的告知中明確說明,該小區的燃氣管道已到使用年限,應屬於強制更換,到了使用年限不更換,已經嚴重影響到小區的用氣安全,甚至威脅到公共安全!
綜上情況,不論是水管改造還是燃氣改造,還應該是從大多數居民的安全角度上出發,既然政府有計劃,相關部門就應盡快為老百姓落實,不能用某一戶不同意改造當借口,更不能因某一戶不同意改造而沒有對策的情況下將此事擱置!
希望書記能盡快為我們協調解決此事。
[附件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