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人纔引進落戶的時候,新生兒的戶口必須先落到原戶口上,再采用投靠的方式,纔能落到天津戶口;需要兩次辦理戶口手續,要在原戶籍地和天津之間來回跑,這樣會給群眾帶來麻煩。
建議:在進行人纔進行落戶的時候,規定新生兒可以待父母落戶後,直接落戶天津市戶口,避免先落戶,再遷移,折騰老百姓。
尊敬的網友:
感謝您留言。現對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為保證新生兒出生後的相關社會福利,新生兒父母應及時為孩子辦理出生登記,對於您提出的直接在本市辦理落戶的問題,如果孩子是在人纔辦理戶口遷移過程中出生的,因存在時間的重疊問題,故可以照顧直接在我市登記出生。針對您的意見建議,我局戶政部門已向您進行了解釋,您表示滿意。
市公安局
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