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記您好:自從天津市實行殘疾人專用代步車管理以來,政府有關部門為解決本市殘疾人出行做出了很大的努力,成效顯著,使殘疾人出行更加便捷,受到普遍的好評。不過隨之而來的一個亟需解決的問題希望引起領導重視,就是殘疾人代步車到公共場所免費存放問題。應該說現在大多數機關、商店、飯店、銀行、公園及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都能允許殘疾人免費存放代步車,而且提供比較便利的位置。但是也有一些公共場所對殘疾人存放代步車不夠便利,而且收費。建議有關部門統一規定各類公共場所、居民小區等存車的地點為殘疾人存放代步車提供便利位置,統一標識,實行免費,進一步明確並落實殘疾人專用車輛停車的有關規定。
尊敬的網友:
感謝您留言。現對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我單位工作人員根據《非機動車管理制度》,及時與您進行電話聯系,按照《非機動車管理制度》向您作了解釋,即:1.入駐園區的業主或租戶需要保管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車等非機動車輛的,要先到物流園運營中心物業管理公司辦理登記手續,領取存車牌,交保管員查收,並按時辦理繳費手續。2、臨時存放車輛的收費按有關規定執行。您表示理解。
市殘聯
201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