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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您好:我們是中北鎮依麗園小區的業主,截止2014年7月小區前物業公司(彩生活物業公司)合同到期,小區的業委會也名存實亡。為保證小區的物業管理不間斷,居委會擅自在沒有與小區業主商議或召開業主大會的情況下強行給小區引入亮達物業公司進行小區物業管理,經查該物業公司沒有在天津物業協會備案、也沒有進行過其他小區管理。該物業公司進入依麗園小區後,沒有把工作放在對小區的如何管理與服務上,而是千方百計想一些通過強制管理小區收取車位費和物業費,如業主不交車位費不讓車輛進小區、在沒有通知和得到業主同意情況下擅自把樓棟大門拆除說安裝磁卡大門,交物業費的業主給門卡,不交物業費的業主不給門卡,讓業主有家不能回。我們業主請書記在百忙工作中親自過問或關心一下我們小區,不能讓這樣的物業公司如此欺壓百姓,何況我們還是一個法治國家,物業公司進入小區必須按法治程序辦事,經我們業主同意吧。我們不想讓居委會代勞行使我們業主的權利,損害我們業主的切身利益。
依麗園小區廣大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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