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書記您好: 警備區乾休所7號有單位產公房,產權屬單位,單位效益不好,將房子交給和平房管站代管,基本上光收錢,房子設施壞了往外推,我這個住戶自己換獨立下水,兩套窗戶,廁所多次漏水只得自己裝修.盼來了可以買產權,房管站不管,單位說部隊要大筆錢纔能轉. 我父親是38年參加革命的老乾部,那部隊要收多少錢纔能給我們開證明辦手續呢? 請書記百忙之中過問一下,給書記添麻煩了.
尊敬的網友:
感謝您留言。現對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經查,該房屋系1989年軍隊出地、天津紡織品進出口公司出資合建,協議約定建房土地軍產性質不變、住房建成後各自管理分成部分。2003年,警備區按軍隊房改政策組織該院房改售房,房屋管理單位因故未參加房改住房。
2005年,市國土房管局印發《國有土地住宅房地統一登記發證暫行規定》,要求2006年1月1日起,房、地統一登記,兩證合一。《軍隊現有住房出售管理辦法》規定:按經濟適用房價或房改成本價購買現住房,購房者只擁有房屋所有權。因軍、地房改政策衝突,致使警備區的房改售房停滯。雖多次向上級反映和與市有關部門協調,政策仍不能對接,故該房屋現不能房改出售。何時能出售、手續如何辦理,需軍、地政策對接後確定。軍隊房改售房,嚴格執行相關政策標准,不可能“收大筆錢”。
天津警備區
201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