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因我家有行動不便須坐輪椅的老人,所以我們於2013年買了一輛五菱7人座小客車,以方便老人出行。但每年的7人座小客車落戶問題一直困擾我。我們是普通的工人家庭,找不到可以讓我們免費落戶的單位,作為家用非營運7人座小客車,我們還要以首年250元。以後每年200元的價格上繳費用,對我們的經濟以及年檢驗車帶來了不便。這一政策給我們普通百姓出了不小的難題!據了解全國各省市都沒有非營運小汽車落戶的規定,為何天津會有此政策,出臺此政策的依據是什麼?我們百姓想聽到合理的解釋,並請求相關部門取消此政策減輕普通百姓的生活問題,共同建造幸福和諧社會!!!謝謝!!
尊敬的網友:
感謝您留言。現對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經公安交管局安監處派員調查,目前我市沒有要求機動車落戶的制度,機動車所有人在辦理機動車年度檢驗時,也不需要提供落戶材料。我市除大型客車、校車外,機動車所有人均可就近選擇機動車檢測站檢測車輛,車輛經檢測合格後,機動車所有人持機動車行車證、第三者強制保險憑證、車船稅繳納或免稅憑證、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就近到各交警支隊安監車務大廳申領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
對於一些中介服務機構以代辦驗車為由,向機動車所有人收取費用,屬於中介服務費用,機動車所有人可以自願選擇是否接受服務,中介服務費用與機動車檢驗無關。交管部門在核發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工作中,不向機動車所有人收取任何費用。
市公安局
201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