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尊敬的孫書記您好:
今年七月二十八日,我以《20年公產回遷房燃氣未給安裝,以後沒罐怎麼生活》為題向您反映我們的困難,承蒙惠顧,解決有望,但仍有兩個問題不能回避,故再上書,祈盼解決。
一、費用高昂:津燃華潤公司告知我們,安裝燃氣按“新建工程”收費,需7286.83元,並須在廚房開鑿一個通風窗口。
我認為該項工程屬燃氣公司在二十年前完工的作業,不應列為新建工程收費,而且收費標准高昂,老百姓無法承擔。
二、在廚房開鑿通風窗口問題,河西區房管局不予辦理,認為“不合乎規范”。
我認為河西區房管局在接收該房的時候,即未按“規范”接收,我們的廚房即不合規范,現在要按規范安裝燃氣,作為房管局應當按“規范”支持,應當急人民之所急,為人民著想,而不應當在解決老百姓問題上設置障礙。
再一次讓您費心,幫助家解決燃氣安裝的問題。我向您表示多多的致謝!!!
宋紅
201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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