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感謝您留言。現對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對於您提到的在路牌牌面增加指示方向信息的建議。在國家地名標准中確有規定,具體為“街、巷地名標志可增加標明街、巷走向的指示方向信息”。但在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是,我市市區的道路很多不是正南正北,而且一些道路彎曲很大,有的是反復彎曲,在牌面上標示東西南北方向指示信息較為復雜且易造成混亂。為此,在市區路名牌設置時未考慮方向信息標識。對於在燈箱式路名牌其中一面增加地圖信息的建議,道路管理部門已經考慮,並已對部分路名牌增加了地圖信息,下一步將擴大路名牌地圖信息設置的覆蓋面。
對於您提到的路名牌拼寫中含有數字的情況,符合規范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地名標志GB17733-2008,漢語拼音拼寫方法按照《中國地名漢語拼音字母拼寫規則(漢語地名部分)》的規定執行,地名中的代碼和街巷名稱中的序數詞用阿拉伯數字書寫。
您反映的街角牌系2008年北京奧運會期間,按照市領導指示和《迎奧運市容環境綜合整治道路交通安全設施規范設置方案》要求在全市統一規劃建設的,主要用途為規范道路兩側的非交通標志、為市民提供便民服務和作為110報警點等公益性服務。
目前,市政府計劃對市區的標志標牌進行統一規范,已經委托市規劃設計院對包括路名牌在內的城市道路指示標志等設施進行總體規劃設計。待新的設計方案確定後,將按照方案要求對路名牌設施進行完善。
市公安局、市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委
2014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