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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河東區福東裡33號樓居民,該樓西側自2000年建成以來一直為消防通道。2014年9月,河東區二號橋街道辦事處在未通過任何公示和告知的情況下,私自在消防通道上建設建築物,該建築物距離原有居民樓不足2米,嚴重影響居民樓原有西側窗戶的采光、通風和居民的正常通行。居民多次到二號橋街道辦事處質詢,街辦事處均以各種理由推脫。10月2日,施工單位不顧群眾意見強行施工,居民再次找到街辦事處時,已是國慶放假人走房空,群眾投訴無門,為維護自身利益,只能阻攔施工,但遭到施工人員有恃無恐的辱罵和推搡,並有個別人叫囂再阻攔就通知派出所拘人。為此居民依法報警,民警到達現場許久後,河東區二號橋街孫主任纔姍姍來遲,但在現場被居民的合理提問質疑得啞口無言,只能借助一幫描龍刺鳳社會人的保護下,土遁的無影無蹤。事後通過描龍刺鳳的社會人通知居民,明天上午派居民代表到街辦事處了事,此種解決問題的方式真是貽笑大方,從什麼時候起,社會人當起了政府的通信員。
懇請政府有關部門向居民們解釋幾個問題:
1、該建築物是否有合法的規劃和建築手續,如有請二號橋街辦事處大方的拿出來公示給居民看看。
2、該建築物距離原住宅樓僅隔兩米,居民原有采光和通風如何保障。
3、該建築物佔用原有居民樓的消防通道,一旦發生火災,誰來承擔責任。
4、該施工現場一片狼藉,施工渣土、砂石料均未按要求苫蓋,該工程是否經過合法的招投標,是否由有資質的企業承建。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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