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感謝您留言。現對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我委醫政處及市第一中心醫院通過與您溝通,及與醫院當天出診的醫生了解情況,得知產婦於10月8日下午於一中心婦科門診就診,自述一月前於北京分娩,要求做產後復查,當時出診的副主任認為產檢及接生的醫生更了解產婦產時情況,可進行有針對性地產後檢查,故告知其 “產婦應回到分娩醫院進行產後42天復查”,產婦當時未提出任何疑議離開診室。但是,作為出診的醫師並未盡到詳盡告知義務,未為產婦講解產後復查的意義和重要性,也未詢問孕產婦是否要回到當地分娩醫院進行產後復查或者是否需要繼續在第一中心醫院進行復查,工作缺乏主動性、服務意識和責任意識,給患者就醫帶來了不便。
針對以上調查情況,市第一中心醫院責成專人,代表醫院向該產婦及家屬表示了誠摯的歉意,並得到了家屬的諒解;同時,醫院對當事醫生進行了批評教育,在醫院院周會上對產科進行通報批評。
我委醫政處通過與您電話溝通,向您表示歉意,並告知其醫院的處理措施,您表示滿意。
為杜絕此問題的再發生,醫院初步擬定10月底聘請專家對《如何提高與患者溝通並達到有效性》進行專題培訓,提高全體醫護人員的溝通技巧、服務意識和責任意識。通過此事件,我委也將舉一反三,進一步加強行業管理,更好地為患者提供優質服務。
市衛生計生委
201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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