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感謝您留言。現對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為合理利用停車資源,緩解中心城區交通擁堵和“停車難”問題,2010年11月24日,市政府下發了《轉發市發展改革委擬定的天津市機動車停車收費改革方案的通知》(津政辦發〔2010〕124號),對機動車實行計時停車為主,計次停車為輔的收費方式,實行不同區域有差別的收費政策,調整道路停車泊位和公共停車場停車收費標准。主要措施是將中心城區分為三類區域管理,一類區域為市中心商業繁華區,二類區域為中環線以內及其附近停車矛盾突出的區域,三類地區為外環線以內,除一、二類地區以外的其它區域。對應一、二、三類區域,道路停車泊位分別按照每半小時4元,3元、1元收取,地面公共停車場分別按照每半小時3元,2元、1元收取。中心城區旅游景點的機動車停放按照所在區域停車場的收費標准執行。
我市道路停車泊位實行計時停車收費政策,主要目的是為了減少車輛停放時間,加快停車泊位周轉,保持道路暢通,緩解道路擁堵,提倡廣大市民綠色出行。隨著我市機動車輛的不斷增長,道路交通壓力不斷增大,如公園門前道路停車采取免費停放,將會造成周邊道路被機動車長時間佔用停放,既增加道路擁堵,也不利於提高有限停車資源的周轉使用效率,同時也影響了去公園休閑的市民。因此,公園門前道路機動車停放不宜實行免費。
市發改委
201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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